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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陕西省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 (2017—2020年)》的通知

来源:学前教育办公室       作者:admin       加入时间:2017-12-18

各市(区)教育局、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西咸新区教育卫局、发改局财政局、人社局,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局、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学前教育,鼓励普惠性幼儿园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全省学前教育改革发展,按照《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意见20172020》(教基〔20173号)精神,结合陕西实际,制定《陕西省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年)》,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联系人:于小亮            话:02988668660

 

 

 

     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1113

 

    (全文公开)

 

 

 

 

陕西省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

20172020年)

 

2011年以来,我省实施了两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经过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凝心聚力、齐抓共管、强力推进,全省学前教育资源不断扩大,在园幼儿数快速增长,管理体制机制逐步健全,保育教育质量稳步提升,入园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但总体上看,我省学前教育仍是基础教育体系中最薄弱的环节,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和实施二孩政策带来的入园高峰压力,普惠性资源供给不足,幼儿园运行保障机制不健全,教师数量短缺、专业化水平亟待提升,城乡、园际质量差距较大等问题日益凸显。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学前教育,鼓励普惠性幼儿园发展的决策部署,按照《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意见20172020》(教基〔20173号)精神,结合陕西实际,制定《陕西省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年)》(以下简称《三期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和国家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要求,立足攻坚克难、追赶超越的目标落实全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五新”战略精神,坚持公益普惠,基本普及学前教育,促进学前教育公平;坚持改革创新,激发学前教育活力,保持学前教育良好发展势头;坚持依法办园,保障儿童合法权益,促进儿童健康快乐成长;坚持内涵发展,提升科学保教水平,努力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优质学前教育资源的需求,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总体目标

大力推进全省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坚持公民办并举的方针,继续加大公办幼儿园建设,积极鼓励民办幼儿园发展,到2020年,基本建成以普惠性幼儿园为主体、布局合理、覆盖城乡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实现学前教育的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全省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6.01%左右,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达到85%

三、重点任务

(一)普惠任务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增加公办学前教育资源供给2020年,省级继续每年支持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修订《陕西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

(二)提升任务修订《陕西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标准(试行)》。实施《陕西省学前教育质量提升计划(2017—2020年)》,至2020年,培育600省级学前教育实验基地。继续加大教师培训及学历提升力度,至2020年,全省幼儿园园长专任教师大专及以上学历达到90%以上。

(三)改革任务出台《陕西省学前教育条例》,建立健全学前教育健康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理顺部队、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办园体制。按照非义务教育成本分担要求,建立与学前教育管理体制相适应的生均补助、收费、资助一体化学前教育经费投入和成本分担机制。研究制订《陕西省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至2020年,基本配齐幼儿园教职工,基本实现幼儿园教师全员持证上岗。

四、主要措施

(一)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充分考虑人口政策调整和城镇化进程等因素,以县(区)为主科学测算,制定学前教育资源布局规划

1增加公办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各地要结合《20172020年学前教育项目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改善办园条件。公办幼儿园建设以乡镇空白点、城市开发区、人口密集区、移民搬迁区、留守儿童集中区和农村新型社区为重点。优先利用中小学闲置校舍建设幼儿园。

2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落实土地、建设、税收、水电气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综合奖补、派驻公办教师、培训教师、教研指导等方式,形成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的长效机制。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用地按教育用地方式供给的县级政府应与开发商以合同约定的方式确定租金各市制定实施细则,逐年加快认定一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结果向社会公示。

3加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与管理。按照《城市新建居住区配套规划建设幼儿园、小学的指导意见》,各市出台实施细则老旧城区、棚户区改造和新城区、城镇小区建设要按需要配建幼儿园。需要配套建设幼儿园的居民住宅区建设项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在审查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前,应征求教育部门的意见,确保配套幼儿园办成公办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整治,对未按规定建设、移交、办成公办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要全面整改,2018年底前整改到位。

4加大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力度支持幼儿园接收残疾儿童,在特殊教育学校和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普遍开设学前部或附设幼儿园。

(二)强化学前教育体制机制建设落实县级政府发展和监管学前教育的主体责任,提高综合治理能力,构建全方位学前教育监管体系。

1理顺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和办园体制。建立健全省级统筹指导、市级规划协调、县级为主管理、乡镇(街道)协助实施、社区参与监督的管理体制。各市、县政府要健全学前教育管理机构,配齐省、市、县(区)三级专职行政部门管理干部和教科研机构教研人员。理顺部队、机关、企事业单位幼儿园办园体制,实行属地化管理,通过地方政府接收、与当地优质公办园合并、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确保其面向社会提供普惠性服务。2017年底前,对符合条件的上述幼儿园,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企业等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事业单位设立登记办法(试行)》完成事业单位登记。

2健全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各市要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办园成本和家庭经济承受能力,建立合理的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并适时对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费进行动态调整,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继续实施学前一年免费教育政策,进一步健全资助制度,确保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幼儿优先获得资助。

3加强质量监管和业务指导。按照教育部《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指南》要求,建立健全全省学前教育质量评估体系,将各类幼儿园全部纳入评估范围。落实县级政府对幼儿园和培训机构的监管责任,加大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力度。健全幼儿园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幼儿园经费使用和收费行为的监管。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面向家长和社区开展公益性0-3岁早期教育指导。

4强化幼儿园日常管理。按照国家关于幼儿园实行分类定级管理要求,推进幼儿园标准化建设,加强幼儿园玩教具配备。严格幼儿园准入、年检和收费公示制度。严禁未经批准举办幼儿园,对未经批准举办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同级公安、民政或者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依法治理。建立全覆盖的幼儿园安全防护体系,完善各项安全预案,加强幼儿园环境安全、食品安全和传染病防控管理。

(三)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创新机制,推进幼儿园教师配备补充、培养培训和工资待遇保障改革。

1健全教师培养补充机制。科学确定高等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培养规模及层次,大幼儿园教师培养数量。建立县域内编制动态调整机制,调剂出的编制,优先用于补充政府举办的幼儿园。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增设公益岗位力度,采取核定编制、公开招聘的方式,着力解决公办幼儿园教师数量不足问题。引导和监督民办幼儿园依法配足配齐教职工。适当提高男性教师比例。

2加大培训力度。完善培训体系,保证培训经费,开展新一轮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并向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倾斜。加强幼儿教师骨干体系建设,深入实施师德为先,骨干带动,全员提升战略,强化三级三类幼儿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发挥骨干教师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提升幼儿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强化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保新任幼儿园园长持证上岗。

3落实教师待遇。规范幼儿园教师聘用程序。幼儿园教职工全员依法纳入社保体系落实工资待遇。监督民办幼儿园依法落实教师待遇。完善幼儿园教师职称评聘办法,提高幼儿园高级职称岗位比例,建立幼儿园教师专业成长的长效机制。

(四)实施“质量提升计划”深化保育教育改革,加强示范引领,重视家园、社区共育,实现共享发展。

1进一步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建立游戏化、生活化、生态化,符合幼儿发展规律和学习特点的课程体系指导教师根据幼儿发展需要制定保育教育计划、开展游戏活动、安排一日生活2020年,深入推进75个省级《指南》实验园工作,培育50个省级学前教育课程体系示范基地。

2提升幼儿园保育工作水平。制订陕西省幼儿园保育工作指南定期开展省级保育员专业技能展示活动。加大保育员培训力度,省级每年培训骨干保育员300名,提升全省保育工作整体水平。

3推进帮扶共建共享机制。加大学前教育骨干体系建设,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力争到2020年每个乡镇建成一所示范性幼儿园。深入推进省级示范幼儿园结对帮扶工作,建立125个省级帮扶示范结对区(园),引领带动区域内幼儿园整体发展。探索乡镇幼儿园和村幼儿园一体化管理模式,建立50个乡镇、村级幼儿园一体化管理试点基地。

4发挥教科研引领作用。完善学前教育科研机构充分发挥高等院校专家、教科研人员、骨干教师示范引领作用,创新教科研形式,开展内涵发展专项研究,推动区域教研和园本教研2020年,培育100省级园所文化试点基地,确立100个省级研究课题

5推进信息化建设。建立学前教育大数据平台,推动全省学前教育管理信息化。依托陕西教育人人通综合服务平台,通过购买社会服务提供优质教育资源等形式探索集管理、科研、教学为一体的网络运行模式,实现学前教育优质资源的共建共享。在有条件的地区逐步探索智慧幼儿园试点工作,2020年,培育100智慧幼儿园试点基地。

五、保障机制

(一)强化政府职责各市要建立学前教育综合改革协调机制,明确教育编制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划、住建、国土、卫生计生、食药监、残联等部门和单位的责任。以市为单位,逐级编制三期行动计划,加大政策创新力度,着力破解长期制约学前教育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

(二)健全投入机制。继续加大学前教育投入,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省级财政建立健全多渠道经费筹措机制和综合奖补机制支持各地扩大普惠性资源提供普惠性学位、完善管理体制、健全投入机制、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在园幼儿、提升学前教育质量等工作。各市要统筹资金,加强政策扶持力度,重点解决普惠性资源不足和教师数量短缺的问题。

(三)加强督导考核。将发展学前教育情况纳入陕西省316工程”“双高双普和对市县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主体责任督导考核评估体系中。按照教育部《学前教育督导评估暂行办法》和《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以及我省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重点以县为单位对普及学前教育情况进行评估,结果报国家审核认定,并向社会公布。建立省级专项督查机制,对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与管理、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教师队伍建设等工作开展专项督查全省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完成后,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各市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经市级人民政府批准后,于20171225日前报省教育厅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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