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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陕西省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7—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陕西省教育厅       作者:管理员       加入时间:2018-01-19

 陕西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陕西省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7—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陕教规范〔201716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按照《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教基〔20171号)精神,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制定了《陕西省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7—2020年)实施方案》,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市(县、区)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实施细则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于2018315日前报省级有关部门备案。

      联系人:李强        电话:029—88668838

                                                                                    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1225


陕西省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7—2020年)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教基〔20171号)精神,巩固提高全省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不断提升教育质量,促进高中阶段教育健康协调发展,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重大意义

      高中阶段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环节,是学生从未成年走向成年、个性形成、自主发展的关键时期,肩负着为各类人才成长奠基、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的使命。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对于巩固义务教育普及成果、优化高中教育结构、完善职业教育体系、增强高等教育发展后劲都具有重大意义,对于提高劳动力受教育年限、提升国民整体素质、建设人力资源强国都具有深远影响。

      近年来特别是十二五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级党委、政府和教育系统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办学条件显著改善,经费保障机制逐步建立,教育教学改革稳步推进,高中阶段教育取得较大发展。全省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5%以上;建成省级标准化普通高中354所,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75所;创建中等职业教育国家示范校34所,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49所,全省高中阶段教育迈上新台阶。

      但由于多方面原因,我省高中阶段教育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明显短板。普通高中优质教育资源仍然不足,一些地区省级示范高中比例过低,区域内校际交流和示范引领受到影响;还有一部分普通高中尚未达到省级标准化,创建达标和整合撤并任务较重;普通高中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发展还不协调,中职招生依然困难,部分地区普职比不够合理;经费投入机制还需健全,一些地方应承担的免学费和公用经费资金落实不够到位,普通高中债务压力较重,有些学校运转困难;部分学校教育质量不高,普通高中缺乏特色,中等职业教育吸引力不强,办学行为不够规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的重大意义,抓住难得机遇,落实五新战略,奋力追赶超越,加快推进我省高中阶段教育健康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合力攻坚。落实各级政府主体责任,省级完善政策指导,市级加强统筹管理,县级负责具体实施,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发挥中央、省级政策和项目的引导激励作用,形成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攻坚合力。

      (二)科学规划,质量为先。综合考虑生源变化、教育结构、办学质量和条件保障等,聚焦贫困地区、革命老区等重点地区,关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残疾学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特殊群体,解决优质教育资源不足、普职比不合理、教育质量不高等突出问题,着力增强高中阶段教育的多样化、特色化。

      (三)强化统筹,注重协调。坚持普通高中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并重,坚持改善办学条件和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并重,坚持完善保障政策和推进改革创新并重,推动高中阶段教育全面发展。

      (四)改革创新,示范引领。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完善治理体系,实施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推进中等职业学校与行业企业合作办学,探索办学模式和培养模式创新,促进高中阶段教育健康发展。

      三、主要目标

      2020年,全省高中阶段教育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全省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8%以上;高中阶段教育质量稳步提高,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健康协调发展,较好地满足初中毕业生接受良好教育的需求。具体目标是:

      普及水平巩固提高。合理规划学校布局,普通高中向县城以上集中,职业学校布局更加合理。科学编制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提高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比例,实现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大体相当。

      保障体系更加完善。教育投入机制不断健全,投入政策有效落实。加强学校办学条件改善,满足高考综合改革对学生选课走班的需要,基本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现象,减少超大规模学校,所有普通高中基本达到省级标准化学校,省级示范高中占比达到20%。中等职业学校全部达到国家设置标准。

      教育质量全面提升。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教育教学改革和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取得重要进展,落实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增强普通高中课程选择性,提高中等职业教育专业吸引力,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显著增强。

      教育公平持续推进。积极推进教育精准扶贫脱贫,加大对贫困地区、革命老区等支持力度,推进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结对帮扶,逐步缩小城乡、区域、学校之间的差距。完善和落实学生资助政策,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精准资助。

      教师队伍不断优化。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完善教师补充机制,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坚持把师德师风建设放在首位,把教师培训与教师骨干体系建设相结合,形成教师队伍建设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四、重点任务

      (一)健全完善扶困助学政策。积极推进教育扶贫,完善政策措施,不断提高初中学生巩固率,稳步提升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全省公办普通高中学生免收学费,在民办普通高中就读的学生按照公办同类学校学费标准减免收费。为家庭经济困难高中生提供国家助学金,助学金标准平均每生每年2000元,平均资助面按全省在校学生人数的30%确定。继续落实国家中等职业教育学生免除学费政策,落实我省中职学校生均经费政策,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一次性补助3000元。各地每年一次性给残疾学生补助200元交通费,对于家庭地处偏僻、路途较远的残疾学生,可根据财力情况,适当增加交通费补助。

      (二)实施普通高中标准化学校建设项目。普通高中原则上设置在县城以上地区,优化普通高中布局。各地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发展实际,科学编制省级标准化普通高中建设方案。省级统筹普通高中建设项目、普通高中改造计划等项目资金,支持加快创建省级标准化高中和新建、改扩建高中学校,配备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及体育运动场等附属设施。各地要加大经费投入,统筹市级项目和资金,引导和支持县(区)加快创建省级标准化普通高中,补齐短板,抬高底部,整体提升全省普通高中办学水平。到2017年,省级标准化普通高中达标率达到75%;到2020年,所有普通高中基本建成省级标准化学校。

      (三)实施普通高中示范性学校创新项目。充分发挥示范高中的资源优势,鼓励学校在课程改革、选课走班、考试招生、联合培养等方面进行探索创新,逐步形成一批办学方向正确、育人模式科学、质量特色鲜明的普通高中示范学校,满足具有不同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学生的需求,引导其他高中学校积极参与符合自身特点的基地建设,辐射和带动高中学校共同发展,整体提升普通高中教育内涵和办学品质,促进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实施贫困地区普通高中智力帮扶计划,组建省级示范高中和科研院所的专家队伍,对薄弱高中进行为期3年的跟踪研究与支持,帮助学校厘清教育理念,完善课程体系和教学模式,帮助开发和选用校本课程,推动分类分层教学,优化社团活动,丰富学校文化,全面提升教育要素品质,促进学校内涵式发展。

      (四)实施现代职业教育建设项目。统筹发展高中阶段教育,提高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比例,实现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大体相当。推动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发展,以校企合作共建实习实训基地为重点,改善办学和实习实训条件,提升职业教育质量。以贫困地区为重点加快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到2020年全部达到国家设置标准。推进中等职业教育骨干体系建设,打造一批特色学校、精品专业和综合实训基地,引领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引导普通高中因地制宜开设职业教育课程,鼓励普通高中与职业学校资源共享。科学规划中等职业学校布局和专业结构,完善专业随产业发展动态调整机制,建立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五)实施教师培养培训项目。适应高考综合改革的需要,根据城乡统一的编制标准要求核定教职工编制,建立完善教师补充机制、机动编制调剂机制和兼职教师聘用机制,加强教师招聘工作,为学校补足配齐教师。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解决教职工特别是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不足的问题。深入推进师德为先、骨干带动、全员提升强师战略,加强高中校长和教师培训工作,加大贫困地区、革命老区教师培训力度。加强中小学教师骨干体系建设,培养一批骨干教师,加强校长队伍建设。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落实好五年一周期的教师全员培训制度。加强省级中职骨干教师培训基地建设,支持校企共建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开展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能手评选活动,加强中等职业学校骨干教师队伍建设。

      (六)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积极推进高中阶段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健全教育、人社等部门招生工作协调机制,落实市级统筹责任,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提升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为目标,不断完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各市(区)要加强招生计划管理,按照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要求,科学编制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报省教育厅备案后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将作为加强学籍管理的基础数据。建立市级统一招生平台,规范高中阶段教育招生秩序。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机制,建立全省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管理系统。为每位学生建立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提供给高中学校招生使用。到2020年左右初步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和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管理机制。2017年,出台全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实施办法,选择部分市(县、区)进行试点。实行将优质普通高中不低于50%的招生计划向区域内初中分配,鼓励优质高中与薄弱高中资源共享。落实和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的政策措施。

      五、保障措施

      (一)明确职责任务分工。各地要把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列入十三五重点工作任务,作为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重大工程项目。要统筹规划,结合本区域实际,细化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提出工作路径。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教育部门要统筹实施工作,积极研究相关政策措施,提出工作建议,加强组织协调、过程指导和督导检查。发展改革部门要把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作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重要内容,列入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大力支持学校建设。财政部门要落实经费政策,支持改善办学条件,保障学校运转。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推进技工学校发展,并会同教育部门完善和落实高中阶段教育教师补充、工资待遇等方面的政策支持。

      (二)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各级财政要落实教育投入责任,统筹本级财力以及中省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其他渠道筹措经费为辅的普通高中投入机制。要落实市、县投入主体责任,加强省级统筹,加大对贫困地区倾斜支持力度,确保普通高中免学费补助公用经费政策落实到位。要加快化解普通高中债务。在2014年底政府存量债务清理甄别结果基础上,对纳入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的普通高中债务,逐步通过政府债券予以置换;对纳入政府负有担保责任及救助责任债务的普通高中债务,在债务限额内,报经省政府同意后,逐步转化为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再通过政府债券予以置换。今后,普通高中建设所需资金,由同级政府在本级财力和当年政府债券中统筹安排,各级政府不得举借其他任何债务进行普通高中建设。要执行我省中等职业教育生均经费标准,落实地方教育附加费用于职业教育比例不低于30% ”的规定。十三五期间,全省各级政府教育部门以及行业、国有企业举办的中等职业学校生均经费标准达到5000元以上,基本建立起以政府投入为主,行业、国有企业及其他社会力量共同支持的,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基本满足事业发展需要的中等职业教育长效投入机制。

      (三)加强督导考核评估。省级将把各地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纳入对市县党政领导履行教育工作主体责任督导考核内容,结合双高双普等工作对各地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情况进行督导评估,及时向社会公布评估结果。建立动态监测和复查机制及问责机制,跟踪普及巩固结果。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以地市为单位进行督查,对全省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情况进行评估认定。各地要广泛宣传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重要意义,结合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职业教育活动周等,深入解读各项惠民政策,动员社会各界关心和支持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引导学生和家长树立多元化的成才观,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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