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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陕西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
来源:基教科 作者:管理员 加入时间:2017-12-18标 题:
关于印发《陕西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
索 引 号:
11610000741297059L/2017-398 发文字号: 陕教规范〔2017〕10号
发布机构: 陕西省教育厅 公文时效: 失效
成文日期: 2017-9-20 发布日期: 2017-09-22 15:19:32
类 别: 义务教育 浏览次数: 144345
各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局,厅属有关单位: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与素质教育基本要求,深化我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提高初中教育教学质量,依据我省实际,省教育厅制定了《陕西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实施意见》。
请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陕西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实施意见》制定本地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实施细则,于2017年11月底前报省教育厅备案。
联系人:省教育厅基础教育一处 王文庆
电 话:029—88668676
陕西省教育厅
2017年9月20日
陕西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实施意见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与素质教育基本要求,深化我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提高初中教育教学质量,结合我省实际,省教育厅研究制定了《陕西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实施意见》,内容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国家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政策要求,结合全省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实际,深入推进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进一步发挥考试评价对初中教育教学工作的正确导向作用,从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全面实施、有利于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有利于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提高基础教育育人质量等长远目标出发,努力构建符合我省实际、科学合理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
(二)基本原则。
坚持育人为本,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坚持科学评价,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为学生终身发展打好基础;坚持公平公正,发挥考试评价的正确导向作用,促进全省义务教育质量整体提升。
(三)性质与功能。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根据《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方案》,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既是初中阶段教育教学质量监测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管理和引导中小学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进一步规范学校教育教学行为,科学评价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对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具有科学引领的作用。
二、主要内容和具体安排
根据教育部《意见》中“把《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所设定的全部科目纳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范围,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确保初中教育的基本质量”的要求,我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主要内容和具体安排如下:
(一)考试科目。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为《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设定的全部科目,即语文、数学、英语、物理、生物、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综合实践活动)等13科。
综合实践活动中的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劳动技术教育以及地方课程纳入综合素质评价内容。
(二)考试方式。
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物理、化学、历史、生物、地理等科目实行闭卷笔试方式;道德与法治实行开卷笔试方式;“体育与健康”的体质健康实行现场考试方式;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和信息技术实行现场操作考试方式;音乐、美术实行过程性与终结性考试相结合的方式。
(三)考试分值与时长。
1.八年级下学期笔试科目、试卷满分值及考试时长:
生物60分,时长60分钟。
地理60分,时长60分钟。
信息技术和生物实验操作考试各为10分,时长各为15分钟。
2.九年级下学期考试科目、试卷满分值及考试时长:
语文120分,时长150分钟;
数学120分,时长120分钟;
英语120分(其中听力考试30分),时长120分钟;
物理80分,时长80分钟;
道德与法治80分,时长80分钟;
历史60分,时长60分钟;
化学60分,时长60分钟。
体育与健康60分,其中体育课成绩占10分,平时参加阳光体育运动情况考核占5分,体质健康现场考试成绩占45分。
物理、化学实验操作分值各10分,考试时长各15分钟。
(四)笔试科目试卷呈现形式。
语文为一卷制,其他科目为两卷制。
(五)考试时间。
全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统一安排在每年6月下旬进行,时间为三天。第一天上午考试科目为语文,下午考试科目为英语;第二天上午考试科目为数学,下午考试科目为物理、道德与法治,考生为九年级学生。第三天上午考试科目为化学、历史,考生为九年级学生;下午考试科目为生物、地理,考生为八年级学生。
体育与健康考试安排在九年级下学期4月底前进行。
信息技术和生物实验操作考试安排在八年级下学期5月底前进行。
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安排在九年级下学期5月底前进行。
音乐、美术的终结性考试时间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课程进度并结合实际安排。
(六)考试命题与制卷。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所有笔试科目实行全省统一命题和制卷。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命题要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统筹把握“两考合一”考试定位,突出学科思想方法和学科核心素养的考查;要结合初中教育教学实际,有利于所有学生全面、科学、健康成长和可持续发展;要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内容,增强与学生生活和社会发展的联系,考查学生综合应用所学知识和方法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要做到题量适度、难易适当。
三、成绩的呈现、管理与应用
(一)考试成绩呈现方式。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所有笔试科目的成绩采用试卷原始得分登记,成绩以分数和等级方式并列呈现;体育与健康考试现场给出成绩,成绩以分数和等级方式并列呈现;所有操作考试科目现场给出成绩,成绩以分数和等级方式并列呈现;音乐、美术考试成绩以等级方式呈现。
等级呈现方式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具体等级划分标准、分数与等级转换办法和等级划分比例确定等由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
(二)考试成绩管理。
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管理制度,考试成绩必须及时、真实记入学生档案和学生信息网络管理系统,确保每个学生的各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情况和数据全面、准确。
(三)考试成绩应用。
依据教育部《意见》精神,各市(区)结合本地实际,科学合理地应用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既要发挥考试评价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确导向作用,还要有利于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主要应用如下:
1.义务教育初中学生毕业证书发放的基本依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作为义务教育初中学生毕业证书发放的主要依据。对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各学科成绩合格的学生,由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发给义务教育毕业证书;对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存在学科成绩不合格的学生,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发给义务教育证书。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有学科成绩不合格者,可以申请参加下一年该学科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合格后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发给义务教育毕业证书。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得复读。
2.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基本依据。每个学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各学科成绩合格,方具有当年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基本资格。所有非应届学生参加同一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次数不超过两次。参加两次学业水平考试,以当年成绩作为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基本依据。
3.初中学科教学质量监测的重要依据。各市(区)教研部门对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各学科试题质量和学生的答卷情况进行认真、全面、客观分析研究,评估学科教学情况,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形成诊断和指导学科教学的报告。省教科院负责分析研究全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情况,形成学科教学质量评估报告,指导初中学校教学工作。
四、组织管理
全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工作由省教育厅统一领导,省教育厅相关处室和直属单位共同参与,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落实。
(一)职责分工。
省教育厅基础教育一处负责牵头制定全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意见,协调组织各有关工作。
省教育科学研究院负责研制省统考笔试科目的考试说明,颁布考试标准和相关要求;负责省统考笔试科目的命题和制卷工作;负责省统考科目的阅卷培训和阅卷指导工作。
省教育厅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负责“体育与健康”考试相关工作。
省教育厅教育技术装备中心负责初中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相关工作。
省教育信息化管理中心负责信息技术操作考试相关工作。
省考试管理中心负责指导各市(区)考试中心或招办做好辖区内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所有省统考科目的考务工作。
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颁布音乐、美术考试标准和要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考试组织工作。
(二)阅卷工作。
全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统考笔试科目一律采取网上阅卷,由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做好命题、制卷、考务、阅卷等组织管理工作。
2.加强考试命题队伍建设。各级教研部门、初中学校要重视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命题研究工作,组织开展提升各学科老师考试命题能力的培训,在全省范围内建立一支思想认识高、业务素质硬、综合能力强的命题骨干队伍。
3.加强保密工作。按国家保密相关条例要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命题、制卷、考务、阅卷等相关工作属国家机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相关单位要加强对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各项保密工作。
4.强化考务管理。制定并完善陕西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务管理规定,出台相关考风考纪制度或政策。
5.完善学籍管理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进一步完善学籍管理规定,加强初中在校学生人数的有效监控,确保在校学生均能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五、实施时间
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七年级开始,我省全面实施《陕西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实施意见》。2015年和2016年秋季入学的初中学生,延续实行原有的陕西省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方案。
本《实施意见》自2017年9月20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2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