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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城市教育系统 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工作信息和宣传工作 实 施 方 案
来源:综合宣传科 作者:admin 加入时间:2018-06-11韩城市教育系统
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工作信息和宣传工作
实 施 方 案
各教育组、市属学校、局直单位、机关各科室:
按照局党委创建国家文明城市统一安排,现将全系统“创国文”工作信息上报和宣传工作制定如下方案,请遵照执行。
一、利用微信、微博、电子白板、LED电子屏大力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刊载、播放和“创国文”标语宣传工作。从即日起,所有对外发布的微信、美篇等内容要在文章前后嵌入公益广告图片。
二、主动对外交流学习,统筹学校校园文化、班级文化、宿舍文化等建设实际,充分利用墙报、展板、LED电子屏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内容。在学校师生活动集中区域和办公楼、教学楼、综合楼等明显位置张贴宣传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方面的公益广告。
三、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融入师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鼓励师生创造形式多样的作品,开展丰富多彩的学习教育等活动,每学期要定期通过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检测,确保知晓率达到100%。
四、在“韩城教育网”开设“创国文”工作宣传专栏。重点做好创文工作专题宣传。要充分挖掘好做法、好典型、好任务,做好信息报送和工作经验提炼,基层单位每月至少上向市局报送2条“创国文”工作信息。
五、在现有的通讯员中确定一名评论员(舆情评论员)和通讯员(可兼任),加强创文宣传队伍建设。组织教师关注“文明韩城”微信,确保达到100%。要建立干部教师转发教育局官微发布信息管理长效机制,大力弘扬追赶超越新风尚。
六、坚持系统化思维,充分结合实际融合开展。“讲文明树新风”系列公益广告由市局统一制作,各单位可到“韩城教育宣传信息群”文件专区点击下载。其他宣传载体要坚持朴素、大方、美观、新颖原则、在市局指导下完成。
七、坚持正确导向,加强宣传工作的把关和审核,各单位“一把手”要亲力亲为抓好审核,坚决杜绝出现错别字、导向存在问题的用语和图片等。要认真实施公益广告刊发和核心价值观24字及“创国文”标语的更新工作,做好影像资料留存和数据统计。
八、统筹做好通报考核工作。不定期对工作中的亮点和存在问题进行通报,纳入宣传和“创国文”工作一并进行考核。
联系人:综合宣传科 高夏利 0913-5228912
附件:
1.韩城市教育系统“创国文”宣传标语。
韩城市教育系统“创国文”宣传标语 |
2.韩城市教育系统“创国文”通讯员花名册。
韩城市教育系统“创国文”通讯员花名册 |
3.韩城市教育系统“创国文”评论员(舆情评论员)花名册。
韩城市教育系统“创国文”评论员(舆情评论员)花名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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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