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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教育扶贫资助资金违规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
来源:监察室 作者:管理员 加入时间:2018-03-29中共365APP下载委员会
关于开展教育扶贫资助资金违规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
各教育组、市属学校、局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工作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进教育系统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进一步做好学生资助工作,切实保障教育民生工程落到实处,根据市纪委《关于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韩纪发[2018]14号)文件精神,结合教育系统精准扶贫工作实际,在全系统集中开展教育扶贫资助资金违规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市纪委关于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要求,按照省、市委关于脱贫攻坚的总体部署,强化对教育精准扶贫政策、项目、资金等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类违纪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以扎实有力的措施,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为教育系统打赢精准扶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二、主要任务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教育精准扶贫工作,站在“教育保障”攻坚脱贫的政治高度,秉着实事求是,查漏补缺,纠正补偏的工作原则,对2013年以来的所有学生资助项目进行一次回头看,全面细致地重新梳理,自查自纠。自查内容主要从是否按资助政策的标准发放资助金额,是否存在扶贫政策、资金信息不公开、不透明,是否在资助资金发放中存在漏发、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变通以及其他没有发放到位的现象存在。重点查处和纠正以下违纪违规行为:
(一)政策宣传落实不力。各单位“一把手”或帮扶责任人在精准扶贫工作中思想不重视,工作不扎实,致使上级部门扶贫政策、资金信息等得不到有效宣传,群众知晓率不高。
(二)虚报冒领。严查通过伪造名单、造册弄假等方式虚报冒领、骗取套取教育领域扶贫资金等,各单位要对照学生学籍人数逐一对照自查。
(三)截留侵占。严查党员干部和教职工利用职务之便,违规申领扶贫专项资助资金。
(四)严查党员干部和教职工将受助学生的资助卡、资助金收回据为己有。
(五)严禁学校或教师将学生资助金作为补课费,购买资料费等现象。
(六)严禁收受获资助学生好处费行为。
(七)有无其他违规情况。
三、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检查从通知印发之日起开始,至2018年5月底结束,主要分为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和整改落实三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2018年3月27日至4月10日)
各学校、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抓紧制订工作措施,认真开展自查,特别要针对历年来教育扶贫资助资金落实工作中发生的突出问题,聚焦损害群众切身利益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抓住薄弱环节,主动对号入座,逐一对照检查。对自查中发现的各种违纪违规问题,必须自觉纠正、立行立改。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要列出问题清单,于4月25日前将自查报告及相关资料经“一把手”签字后上报局监察室。各镇办学校以教育组统一汇总上报。
(二)重点检查(2018年4月10日至5月5日)
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教育局将成立联合检查小组,由监察室、计财科、职教科牵头,其他职能科室单位配合对反映问题集中的园校进行重点检查。
(三)整改落实(2018年5月6日至5月30日)
各园校、各单位要针对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制订整改措施并抓好整改。同时,要做好问题线索收集和备案上报工作,对专项检查中涉及侵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规款要直接清退给群众,对虚报冒领、截留侵占的违纪资金要及时追缴退赃,清退资金统一上报局监察室,一并上缴市纪委。局纪委将根据违纪事实进行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积极推进。 各园校、各单位负责人是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检查工作,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决策部署上来。加强组织领导,卡实工作责任,突出工作重点,保障专项检查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二)精心组织,确保成效。各园校、各单位要召开会议,及时传达文件精神,统一思想认识,制定工作方案,集中力量开展自查,同时将开展扶贫资金专项检查的信息予以公开,广泛收集举报线索,充分借助公众监督的力量,提高工作的效率。
(三) 严肃责任追究。对扶贫领域的违纪违规问题市局将一查到底,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对在自查自纠中,主动承认错误,积极配合整改的,市局将从轻处理;对隐瞒不报,欺骗组织的行为将从重处理;同时,对在重点检查中违纪问题频发的单位,实行责任倒查机制,在严肃处理当事人的同时,要倒查相关领导的责任,通过责任追究,倒逼责任落实。
中共365APP下载委员会
2018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