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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休转学业务办理情况说明

来源:本站整理       作者:admin       加入时间:2013-03-04

 

学生休转学业务办理情况说明
 
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陕教基二〔2011〕6号)、《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陕教基一〔2011〕13号)以及《陕西省教育厅关于使用“陕西省中小学电子学籍管理系统”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将我市学生休、转学业务办理情况说明如下:
一、学生休学
义务教育阶段:①学生或监护人向学校提出申请;②向学校提供学生因病需要住院的证明;③学校审核通过后开具学生休学证明并在电子学籍系统里办理休学申请;④市教育局普教科进行审批;⑤市电教中心电子学籍办公室办理电子学籍休学。
普通高中阶段:①学生或监护人向学校提出申请;②向学校提供学生因病需要住院的证明;③学校审核通过后开具学生休学证明并在电子学籍系统里办理休学申请;④报市教育局审核⑤报渭南市教育局审批。
二、学生复学
学生办理休学期原则上是一学年(从起始之日起一年),期满后要及时办理复学手续。
学生或监护人向学校提供出院康复的证明材料,参照休学程序逐级审批。
三、学生转学
县域内转学:①学生或监护人向学校提出转学申请;②转出学校通过电子学籍系统打印学生转学申请表;③转入学校通过电子学籍系统接收并编班;④转出教育组审核签章;⑤转入教育组审核签章;⑥由转入学校统一到市电教中心电子学籍办公室办理电子学籍转学。
县域外转学:①学生或监护人向学校提出转学申请;②转出学校通过电子学籍系统打印学生转学申请表;③转入学校通过电子学籍系统接收并编班;④转出教育局审核签章后,到电教中心电子学籍办公室办理电子学籍审核;⑤转入教育局审核后,到转入地电子学籍办公室办理电子学籍审核。
201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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