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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市发[2013]8号 关于加快推进教育改革与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

来源:365APP下载       作者:admin       加入时间:2013-09-27

  

 

中共渭南市委文件

 

 

渭市发[2013]8

                                                

 

 

中共渭南市委

渭南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推进教育改革与发展

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决定

2013910日)

为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对教育工作的新要求,深入实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教育规划纲要》),巩固和扩大我市教育改革发展成果,进一步加快推进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全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渭南教育,特作如下决定。

一、指导思想、基本思路和主要目标

1、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深入实施《教育规划纲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普及办好学前教育,均衡发展义务教育,特色发展普通高中教育,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大力扶持民办教育,积极发展成人继续教育,加快教师队伍建设,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全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渭南教育。

2、基本思路。以科学发展,创新教育,对内改革,对外开放,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全市教育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基本思路。结合城镇化进程对教育工作的要求,统筹部署学校布局、师资力量,正确处理好教育与经济、当前与长远、规划与质量、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城区教育与农村教育、基础教育与职业教育、公办教育与民办教育、改革发展与安全稳定的关系。

3、主要目标。按照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工作方针,奋力实干五年,到2018年左右,全市教育发展的主要指标位居全省前列,各县(市、区)达到陕西省“双高双普”县和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合格县标准,努力创建陕西省教育强县,基本形成“结构协调、布局合理、发展均衡、水平一流、人民满意”的教育发展新格局。

二、主动适应城镇化需要,统筹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

4、科学制定学校布局规划。适应城镇化深入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坚持“城乡统筹,合理布局;优化设置,适度撤并;改善条件,扩大规模;保证入学,提高质量”的原则,以高中阶段学校进县(市、区)城为龙头,科学布局中小学校。普通高中原则按20万人口设置一所学校,学校设置在县(市、区)城区或重点镇;公办职业高中(职教中心)在每县(市、区)办一所的原则下,创新集团化办学思路;普通初中以县(市、区)人口为依据,原则上5万人口设置一所学校,学校设置在县(市、区)城区或重点镇;小学坚持“就近入学”和办学条件、质量有保证的原则,在城乡根据人口增长情况布局和增设学校。要以镇中心小学或规划撤并的初中为依托,建设寄宿制学校,小学高段学生向镇所在地集中,低段学生在村小或教学点、村与村联办的小学就学。

5、着力打造名优示范校。根据《渭南市中小学布局规划调整实施方案》,实施《渭南市学校发展五年行动计划》,大力开展“千校达标”和“九项示范校”创建活动,到2018年底实现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的标准化。在中心城市、县城和重点镇,通地引进省内外优质教育资源,采取联合办学、引进高层次教师等方式,打造一批优质品牌示范学校,推进渭南学校水平整体提高。

三、以办好义务教育为重点,推进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6、普及办好学前教育。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的办园方向,建立“省市统筹、分级管理、分工负责、以县为主”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把学前教育发展纳入城镇和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根据人口规模和城乡差异合理规划布局幼儿园。通过新建、改扩建、购买服务等方式,大力推动县、镇公办幼儿园建设。到2018年,每个县(市、区)城区至少建成3-5所标准化公办幼儿园,每个镇(办)要建成1所公办中心幼儿园。按照大村独办、小村联办原则,开办村级幼儿园,在边远山区小学、教学点附设开办幼儿园(班),使幼儿园(班)覆盖全部行政村,形成学前教育县(市、区)、镇(办)两级骨干体系和县(市、区)、镇(办)、村三级服务网络。在旧城改造和新城区建设时,规划建设好与居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配套幼儿园。大力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减免租金、安排专项奖补资金、派驻公办教师等方式,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面向大众、收费较低的普惠性服务。依法规范幼儿园管理,大力开展省示范幼儿园和市示范幼儿园创建活动,防止和纠正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清理整顿无证幼儿园。

7、均衡发展义务教育。把均衡发展作为义务教育的战略性任务。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责任制,依法完善“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落实各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的责任,努力缩小城乡、区域、学校之间的差距,逐步实现城乡中小学经费投入、师资配置、办学条件、管理水平、教育质量基本均衡。加快学校信息化步伐,建成网络条件下的基本教学环境和教育管理平台,实现“校校通、班班通”。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加强德育工作,深化课程改革,建立和完善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制度和教学指导体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促进学生生动活泼学习、健康快乐成长。大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加强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提高学生健康素质。充分利用好青少年综合实践基地,着力打造渭南市中小学生军训基地。高度重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留守儿童和弱势群众公平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抓好特殊教育学校建设,落实特殊教育资助政策,努力办成体现社会文明进步的“窗口”。创新教育资源管理体制,通过教育共同体、集团化、委托管理、品牌连锁等形式,加强城乡学校、强校与薄弱学校、中心学校与偏远学校的合作、互助,扩大优质教育规模,全面提升学校整体办学水平。

8、特色发展普通高中教育。坚持政府办学为主,完善“市县两级办学、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普通高中教育管理体制。稳步推进普通高中骨干体系建设,整合普通高中教育资源,通过资源重组、增资扩股、组建集团等方式,实现强强联手、强弱联合,到2018年,所有高中达到省标准化高中验收标准。加快推进普通高中招生改革,逐步提高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向各初中分配的比例。积极实施“高中教育质量提升工程”,按照“提升学校软实力,打造学校硬品牌”的教育内涵发展思路,树产“特色立校”理念,全面落实课程改革方案,积极开展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创造条件开设丰富多彩的选修课程。推进课堂改革,打造高效课堂。建立学生发展指导制度,帮助学生选择适合的发展方向。积极开展普通高中与大学联合培养拔尖创新人才“春笋计划”试点。探索综合高中发展模式,鼓励普通高中与职业学校资源共享。

9、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适应渭南城镇化、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需要,加快发展职业教育。通过新建、改造、整合、提升等方式,优化职业学校总体布局,着力把主城区打造成渭南职业教育的核心区。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需求,统筹全市职业教育资源,组建渭南职业教育集团,探索组建市级职业教育中心,打造中职示范型龙头学校,形成一批高水平的制造业和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技能型人才培养基地。完善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机制,实施职业学校特聘教师岗位计划,扩大职业学校招聘教师自主权。探索工学结合、订单培养、顶岗实习为基础的现代学徒制等模式,推行任务驱动、项目导向、理论与实训一体化的教学方式,强化实践性教学和动手能力培养培训环节,造就一批服务地方经济发展需要的技能人才。

10、大力扶持民办教育。按照“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对民办教育按照营利性、非营利性进行分类登记管理,建立完善非营利性民办教育“社会投资建校、政府支持师资、收费保障运转、部门协调监管、资产学校所有”的民办教育发展体制。积极引进高层次专业化的培训机构,支持社会力量在中心城市和县市城区建设一批规模较大、档次较高的民办中小学和幼儿园,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教育需求。支持有实力的民办学校联合薄弱民办学校组建教育集团,增强民办教育整体结构和实力。完善民办学校法人治理结构,健全民办教育监管与工作协调机制,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依法落实民办学校、学生、教师与公办学校、学生、教师平等的法律地位,建立完善民办学校教师社会保险制度。民办学校学生和幼儿园与公办学校、幼儿园一样同等享受国家生均公用经费补助、义务教育“两免一补”、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等政策。依法规范民办教育管理,加强对民办学校的收费监管。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培训机构审批,除教育、人社部门外,其他部门一律不得审批各类学校和教育培训机构。对于未经审批的非法办学,由民政部门牵头依法取缔清理。

11、积极发展成人继续教育。办好渭南电大、支持渭南师范学院、渭南职业技术学院、渭南技师学院附设成人继续教育功能。各级政府要广泛开展多层次、多内容、多形式的城乡社区成人继续教育活动,大力开展全民读书活动,促进全民素质教育。

四、加强教师校长教育工作,全面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12、强化教师校长培训。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加强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定期登记、岗位聘用和奖励惩戒的首要内容。成立渭南市教师发展中心、加强县级教师进修学校的建设和管理,建设教师校长培训基地。实施渭南市教师、校长发展五年行动计划和示范课引领计划,以农村教育培训为重点,以“名师大篷车”和教师继续教育项目为品牌,深入实施农村教师素质提高和名师、名校长工程,依托省内外相关高等院校和培训机构实施幼儿园师资培养培训计划,将幼儿园纳入中小学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全面推进校本研修工作,全面加强教师培训管理与质量监控体系建设,努力打造一批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名师,初步形成省、市、县三级骨干教师和骨干校长队伍。

13、改革校长选聘交流制度。中小学校长实行教育部门归口管理。推行校长持证上岗和聘任制度,完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择优聘任的校长选拔任用机制。推行校长交流轮岗制度,中小学校长在同一学校任职满8年必须交流,连续3个任期内必须有1个任期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职。推行校长职级制,落实校长负责制,鼓励爱教育、懂教育的校长终身从事教育事业。

14、完善教师补充机制。严格教师资格准入制度。中小学、职业学校、幼儿园教师采取“省考市选县用”、特岗计划、免费师范生及高层次人才引进等办法公开招聘。编制部门从今年开始,在充分考虑寄宿制学校、营养餐工程、校医、保安配备等因素前提下,逐校核定教职工编制。年内完成公办幼儿园核编工作。按照先进后出的原则,充分考虑分学段、分学科教师编制余缺情况,核定年度教师招聘计划,逐步解决教师结构性缺编问题。先进后出人数,5年内控制在教师编制总数10%左右。加强教师编制动态管理,任何部门和单位一律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新增教师优先满足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幼儿园和职业学校的需求,重点补充体育、音乐、美术、生物、地理、英语、信息技术、心理健康和幼儿园、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新增教师原则上在农村学校、幼儿园工作满5年,方可有申请选调进城的资格。

15、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制定优惠政策,充分利用高层次人才引进平台,吸引优秀硕士、博士研究生、全国优秀教师来渭南工作。

16、建立学校教师交流机制。全面推行教职工全员聘任制,推行大学区管理制度,推动县域内城乡教师合理流动。各县(市、区)城区中小学教师凡年龄在45周岁以下,在同一所学校任教满10年的教师应当交流。每年教师流动人数不低于辖区内教师总数的10%,其中校级及以上骨干教师不低于30%。建立实施城区学校与农村学校结对帮扶、互派教师、捆绑考核制度。已获得国家、省、市级表彰奖励的各类优秀教师,每5年必须到农村学校支教1年。适当提高农村教师中、高级职务岗位设置比例。中小学教师在评聘高级职务时,要有1年以上农村学校任教经历。

17、加强教科研队伍建设。树立科研兴教观念,构建市、县(市、区)、校三级立体教研科研网络。根据中小学教育、职业教育、学前教育对学科、专业教学的不同要求,重新核定教科研机构编制,市、县两级教科研机构都要配齐中小学各学科、学前教育和职业教育科研员,加强教学指导检查和教科研工作,努力提高教科研水平。

18、进一步加强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立足市情,制定并认真实施教育干部教师海外培训计划。选派教育行政干部、优秀学校校长、骨干教师出境培训。支持引导普通高中办好国际班,鼓励中小学校与海外同类学校建立友好交流关系。积极争取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努力提高我市教育发展水平和国际化水平。

五、加大教育投入,提升教育改革发展保障水平

19、严格落实教育经费法律法规要求。依法落实“三个增长”要求;新增财力要着力向教育倾斜,确保核定的财政教育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比例的圆满实现;提高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用于教育的比重,市、县预算内基本建设项目投资安排教育的比例不低于20%;确保各类教育重点项目支出需要。

20、依规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按照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总额的3%2%分别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认真落实土地出让收益按比例计提教育资金政策,按照扣除征地和拆迁补偿、土地开发等支出后余额10%的比例计提教育资金;切实落实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彩票公益金用于教育的政策,安排使用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时,要优先安排用于教育,确保从彩票公益金中划出不低于10%的比例用于教育,并逐年增长;要确保落实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的50%用于教育的政策规定。开发商(单位)开发建设居民区,要按照规定同步配建幼儿园、小学,并移交教育部门管理。因居住区居住户数较少或开发商(单位)没有建设条件的,要按规定交纳城市新建小区教育设施配套建设费。进一步落实好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规费减免政策,对学校和幼儿园建设中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政府性基金,按照政策规定予以减免;涉及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在服务双方协商的基础上,适当予以减收或免收。

21、努力增加地方教育经费投入。县级政府要设立教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据测算,今后五年,按照国家和省定办学标准要求,全市学校基本建设约需资金70亿元(完成新建和改扩建校舍、体育场地建设等),其中中省补助约30亿元,不足部分,各县(市、区)要根据年度建设规划制定投资计划。同时,各县(市、区)要设立农村和艰苦边远地区教师特殊津贴,实行年终一次性奖励补助。市、县设立教师培训专项经费,市本级每年列支300万元,用于中小学教师培训,县级政府按照教师工资总额1%的标准将教师培训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落实市、县教育科研专项经费。各县(市、区)每年要列支专项经费用于学校、幼儿园平安校园建设和普法、安全教育培训。

六、加强领导,营造推进教育改革发展的良好氛围

22、千方百计落实优先发展教育的责任。要充分认识优先发展教育的重要性,健全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县(市、区)长要亲自抓教育,切实履行推动教育优先发展的领导责任。要建立目标责任考核制度,从2013年开始,市上将“双高双普”工作纳入对县级党委政府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要建立并实行表彰奖励问责制,市委、市政府根据省、市关于教育优先发展问责制和县级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督导考核的有关规定,以及市上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结果,每两年评选表彰2-3名“重教好县委书记”、“重教好县区长”,对不能如期达到教育目标要求或履行教育职责出现重大失误的予以通报并实行问责。

23、设立政府教育质量奖和创建奖。设立市政府教育质量奖,市本级每年安排不少于100万元,用于教育质量、优秀教师和校长的奖励。设立市政府教育创建奖,对创建成省级示范高中(国家级重点职中)、省级标准化高中(省级示范职中)、省素质教育优秀学校(省示范幼儿园),市政府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20万元;对每创建成1个国家级骨干专业、或省级品牌(特色)专业的职业学校,市政府一次性奖励10万元。

24、加强教育督导工作。成立渭南市教育督导委员会、领导和指导全市教育督导工作。加强教育监督检查,完善教育问责机制。到2014年底,各县级政府教育督导室全部建成省级标准化教育督导室。认真做好督政工作,强化党委、政府发展教育的责任主体意识。认真做好督学工作,确保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在学校幼儿园得到全面落实。成立教育质量监测中心,认真做好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科学有效实施督导,促进教育质量全面提高。

25、维护教育大局稳定。坚持“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的管理原则,全面落实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切实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学和依法执教水平,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和安全常识教育,有效开展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涉校涉园违法犯罪活动,坚决取缔非法车辆运载学生,进一步强化校园安全防范工作,完善应急管理机制和长效安全管理制度,加大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排查化解,重点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全力保障师生生命安全,维护教育大局稳定。

26、加大教育宣传力度。市、县(市、区)及各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教育的重要作用,宣传支持教育发展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宣传各类学校在优化育人环境、提高办学质量和效益、增强为全市经济发展服务的功能等方面取得的突出成绩,充分展示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正能量,努力在全社会营造理解、重视、支持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良好氛围。

各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贯彻本决定的实施意见。市直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决定精神,制定贯彻落实措施。

 

 

 

 

 

 

 

 

 

 

 

 

 

 

 

                                                      

主送: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中共渭南市委办公室                      2013年9月10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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