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文件专区 > 教育局文件 >
韩教发[2014]44号 关于下发《韩城教育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制度》的
来源:365APP下载 作者:admin 加入时间:2014-03-14
365APP下载
关于下发《韩城教育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制度》的通知
各教育组、市属学校、局直单位:
现将《韩城教育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各学校(单位)网站管理制度,规范信息发布和网站管理,保障网络安全和信息的及时准确,充分发挥网站在教育教学中的作用,促进学校信息技术现代化更好更快发展。
365APP下载
2014年3月14日
韩城教育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韩城教育系统网站(包含各学校、各单位)的管理与维护,进一步规范网站信息采编、审核、发布等工作,确保网上发布信息的安全、准确、及时、高效、充实,充分发挥网站对外宣传的积极作用,有力展示和提升韩城教育的社会形象,促进教育网站的有序发展,保障网站安全正常运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法律,结合教育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各网站要贯彻执行《互联网站管理工作细则》,按要求做好审批备案、规范运行,并不断完善栏目设置,及时更新信息内容,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全市教育系统各级各类网站,凡在网站上进行发布的所有信息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 管理和维护
第四条 各单位网站必须实行专人管理,负责网站内容的更新、日常运行维护工作。包括网站信息的审核与发布,并对网站的建设、网站页面的设计、制作等提出修改意见。负责网站的安全防范和系统升级,确保网站稳定运行。
第五条 网络信息工作以服务于教育宣传、搭建信息交流与沟通平台为中心,坚持“统一管理、分工负责、及时更新、共同建设、资源共享”的原则。
韩城教育网网站信息由机关各科室、各教育组、局直单位、市属学校等共同供稿更新。各教育组、局直单位、市属学校要指定一名网站信息管理员负责本单位的信息收集、整理、撰稿和信息上报工作。
各单位网站信息按照各自实际,规范管理,确保网络信息安全、及时、有效。
第六条 网络管理人员要对发布的信息建立统计台帐,并以电子文档的形式备份后长期保留。
第三章 信息内容和发布程序
第七条 网站信息应定期维护,及时更新,特别是动态性的信息,要及时采集、整理、更新、发布,保证网络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使网上信息丰富、真实、及时、有效。
第八条 信息上网发布实行分级管理和审核制度。韩城教育网的信息更新由综合宣传科负责,机关各科室、各教育组、局直单位、市属学校应及时搜集、整理、编辑本(科室)单位的相关新闻、工作动态等宣传稿件或信息。信息内容可以采用文字、图片或视频等形式。各单位网站由本单位组织稿件或信息,并落实领导把关,专人负责。
第九条 信息发布程序如下:
(一)信息采集
各相关单位和科室采集即时信息、即时发布。滞后的信息原则不要超过5天,提高时效性、可读性,确保教育信息真实、有效、及时、准确。
(二)信息审核与发布
1.机关各科室需要在网上发布信息,由该科室负责采集、整理、撰写稿件,需经科室主管领导审核,签字批准后,由综合宣传科进行上网发布;
2.各教育组、局直单位、市属学校需要在网上发布信息,由该单位负责稿件的采集、整理和撰写,经学校校长或教育组长审核并签字后上报,分管局长签字后发布。上报信息要严格按照《365APP下载信息报送规范及模板》要求发至教育局综合宣传科(邮箱:xcz0723#163.com,电话:0913-5228912),综合宣传科收到邮件,认真审核把关后,按要求编辑、处理,方可上网发布。
3.重要信息的发布须经分管领导审核、主管领导批准。
4.对所有发布的信息以电子文档的形式做好备份永久保留,以备在国家有关机关依法检查时,予以提供。
第十条 凡属政务公开(校务公开)需要发布的信息,须经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批准后,予以发布。
第十一条 韩城教育网网站互动栏目中的建议、投诉等,由综合宣传科及时收集整理,按序号打印交至办公室,由办公室负责安排相关职能科室及时回复、处理。
第四章 信息管理和保密
第十二条 网站发布、转载等有关信息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网站内容以工作信息为主。网站信息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第十三条 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规的要求,凡涉及国家秘密内容的相关资料及文件、内部办公信息、暂不宜公开或正在酝酿处理当中的事项不得上网发布。
第十四条 提高安全保密意识,加强对网站系统上网信息的实时监控,确保网站正常运行。网站信息管理员每日监管上网信息,发现重大问题立即停止发布,并向主管领导汇报。
第十五条 严格遵守口令管理制度。网络信息管理员要对后台登录的口令实行严格控制和管理,所有口令的位数不应少于8位,严禁在办公室以外任何场所使用口令登录网站管理系统,严禁将个人登录用户名和密码泄露给他人使用。
第五章 奖励和处罚
第十六条 为了加强韩城教育类网站的建设,各单位要积极挖掘、搜集、整理、撰写信息上网,要做好信息上网的审核工作,保证栏目的信息丰富、及时。
第十七条 教育局成立宣传工作考核领导小组,每年度对各单位的信息报送、教育宣传、网站建设进行考评考核。对重视教育宣传,工作积极、主动,信息报送准确、及时,网站建设规范、高效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一定的奖励或表彰。
第十八条 处罚
(一)凡有以下情况的单位和个人,教育局将给予通报批评或处罚:
1.对网站工作不够重视,不注重教育宣传,有关人员未尽责任的;
2.上传内容虚假或差错较多,栏目内容长期不更新,经多次督办仍不及时改正的;
3.不按要求及时传递信息,产生不良影响的;
4.网站上网信息与对外发布信息出现重大差异或不同步的。
(二)凡是以下情况的单位和个人,教育局除给予通报批评或经济处罚外,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责任:
1.违反规定造成失密、泄密;
2.违反网站信息管理有关规定,影响教育形象;
3.发布违法违纪的信息,散布谣言造成恶劣影响;
4.恶意攻击、破坏网站正常工作。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