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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教发〔2018〕75号关于下发《2018年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学前办       作者:admin       加入时间:2018-06-04

 韩教发〔2018〕7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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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发《2018年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教育组:

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全省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陕教基三办〔2018〕3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精神,积极宣传国家发展学前教育的政策方针和保教理念,有效推进我市学前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发展,营造重视关心幼儿园教师成长,支持推动学前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经研究,现就2018年全市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我是幼儿园教师

二、活动时间

2018年5月20日至6月20日

三、宣传重点

多视角、多形式宣传呈现幼儿园教师工作、学习的真实情景和具体案例,帮助社会和家长认识幼儿园保育教育活动的特点,理解幼儿园教师职业的专业性,了解幼儿园教师专业成长历程,塑造新时代幼儿园教师爱岗敬业、积极向上的良好形象,营造重视关心幼儿园教师成长、支持推动学前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

四、有关要求

1.精心组织部署。各教育组和幼儿园要把宣传月活动作为年度工作的重要内容,进行制度化、常态化安排,围绕宣传月主题,研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做好各项宣传活动安排部署,确保宣传实效。

2.突出主题内涵。围绕宣传主题,立足幼儿园保教工作实践,展现幼儿园教师的职业特点和专业内涵,树立幼儿园教师兢兢业业、爱岗敬业、潜心育人的良好形象,回应家长心声,形成良好的家园共育环境。

3.整合专业资源。结合实际,各幼儿园一是要通过开放日、家长会、主题宣传等活动,引导家长关注幼儿发展需要,支持配合幼儿园教师在膳食营养、卫生保健、保育教育等各方面的工作,将宣传月活动作为宣传学前教育科学理念和幼儿园教师职业精神的有利契机。二是组织教师积极开展师德师风、专业素养等方面的研讨和实践活动,增强幼儿园教师职业的荣誉感和责任感。

4.认真开展宣传。各教育组、幼儿园要充分利用网络、微信、海报、宣传栏、悬挂标语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并总结宣传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及取得的成效,以文本或电子等形式报送综合宣传科,通过微信公众平台、韩城教育网等媒体进行及时宣传推广,确保宣传月活动取得实效,营造推动学前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

5.认真做好征文活动。各教育组和幼儿园积极组织做好教师、家长征文活动,以幼儿教师故事为主题,征文文体不限,题目自拟,篇幅一般控制在3000字左右。内容要求原创,真实典型。各教育组择优推荐10篇,家长和教师各5篇,所有征文投稿均要求统一排版(标题小二黑体字,正文三号仿宋字),并将电子稿发送至市教育局学前办邮箱,征稿时间从发文之日起,至2018年6月20结束。市教育局随后将组织专家对征文进行评审,评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组织奖若干名,并择其优秀作品通过微信公众平台、韩城教育网等媒体推送

请各园于2018年6月6日前将本园的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方案报送学前办,要认真总结宣传月活动采取的工作措施及取得的成效,注意发现宣传月活动中的先进典型,并于6月25日前将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总结报送,活动实施方案和总结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

人:刘        联系电话:5201958

电子邮箱:hcjyjxqb@163.com

 

 

 

 

365APP下载

2018年6月1日

 

 

 

 

 

 

 

 

 

 

 

 

 

 

 

 

 

 

 

 

 

 

 

365APP下载办公室                  2018年6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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